1. 論文電子全文務必包含「口試委員審定書」(含所有委員及所長簽名)。
2. 電子檔論文內容須與紙本論文內容相符一致。
3. 論文格式須遵循本校教務處制訂之「文藻外語大學研究生論文格式規範」/Graduate Student Thesis Formatting。(取自:教務處註冊組網站 > 碩士學位考試網頁)
1. 從系統印出簽名後上傳的國家圖書館及文藻「論文授權書」正本各一張(研究生本人簽名,正本)。
2. 論文2本。
依教育部來函「臺教高通字第1142201506號」(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6月4日)公告說明如下:
一、依學位授予法第16條第2項規定,博士、碩士論文、書面報告、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,應提供公眾於國家圖書館內閱覽紙本,或透過獨立設備讀取電子資料檔;經依著作權法規定授權,得為重製、透過網路於館內或館外公開傳輸,或其他涉及著作權之行為。但涉及機密、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,並經學校認定者,得不予提供或於一定期間內不為提供。
二、有關旨揭機制,本校應配合事項如下:
(一)審核程序:114學年度(含)起,學生應於進行學位考試前提出申請論文延後公開,並於學位考試時由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是否涉及機密、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(校內碩博士學位考試審核表件應配合修正,增加考試委員審核欄位。)
(二)審核要件:
1、涉及機密或依法不得提供事項:須提出適用法規或具體事實證據。
2、專利事項:須提供申請專利案號或提出相關申請說明。
(三)延後公開期間:
1、每次申請電子全文及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至多為5年,且需逐次申請。
2、第2次起之申請程序,仍應取得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,或經原就讀系所之系(所)務等會議審核確認。



